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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NEWS
2025-04-15
江蘇省發改委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對一般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的自用比例不作要求;全額上網、規模或電壓超規定的工商業分布式可按集中式備案;利用辦公用房建設的可按非自然人戶用備案;交通 + 光伏可按工商業分布式或集中式備案;各類分布式光伏可變更一次上網模式;未及時并網項目可做備案變更;優先推動整村開發,鼓勵非自然人戶用光伏整村連片規模化開發,允許...
2024-11-29
11月28日,2024光伏&儲能創新榜「PV TOP 50」榜單在安徽合肥發布,江陰聚鑫位榮獲2個獎項,分別是“2024年度光伏行業創新支架企業”、“2024年度光伏行業**品牌服務商”。
2024-06-15
6月15日,SNEC第十七屆(2024)國際太陽能光伏與智慧能源(上海)展覽會在國家會展中心(上海)圓滿落下帷幕。江陰聚鑫每年都不落下,積極參與其中。這次以光伏支架領域全方位的展示,展會3天,江陰聚鑫展位現場人頭攢動,產品獲得了參展觀眾的廣泛的認可和支持。接下來,讓我們一起回顧江陰聚鑫展位的現場時刻。明年6月,我們再相會!
2024-02-29
江陰聚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將于2024年6月13日至15日參加在國家會展中心(上海)舉行的SNEC第十七屆(2024)國際太陽能光伏與智慧能源(上海)展覽會暨論壇。在第十六屆太陽能光伏展會中,我公司推出的BIPV防水支架獲得了高度關注和好評,在這一年中用實踐再次證明了聚鑫BIPV防水支架獨特的優勢。今年我司會再攜新品亮相此次盛會。江陰聚鑫公司熱忱歡迎各界新老客戶蒞臨我司參觀洽談,相信聚鑫公司會...
2023-12-29
2023年12月27日,「PV TOP 50」2023光儲創新榜頒獎典禮(「PV TOP 50」2023光儲行業創新力企業50強榜單發布)在浙江杭州圓滿收官!江陰聚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順利入圍榜單,榮獲2個獎項:“2023光伏行業最具創新支架企業”、“2023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最具創新解決方案企業”。
2023-05-31
5月30日,上海發改委印發《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若干政策措施》。鼓勵民間投資積極參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項目,對可再生能源項目按程序給予0.05元/千瓦時—0.3元/千瓦時的資金支持。鼓勵民營企業投建出租車充電示范站、共享充電樁示范小區、高水平換電站等示范項目,對充電設備給予30%—50%的設備補貼,對充電站點和企業給予0.05—0.8元/千瓦時的度電補貼,落實經營性集中式充電設... |
2019年光伏補貼方向明朗!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方案正式發布!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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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國家能源局正式公布《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及附件《2019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工作方案》,明確實行分類管理,需要國家補貼的項目原則上都采取競爭配置,優先建設補貼強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項目。這個被譽為史上最具市場化導向政策的出爐,預示著風電光伏步入競價時代。 多家光伏企業證實,行業“531”新政以來,光伏業生產商、渠道商和相關金融系統,一直“波動不安”。隨著國家能源局發文,業內期盼已久的補貼塵埃落定。 國家能源局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國家能源局各派出監管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電規總院、水電總院,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商會),各有關企業: 近年來,我國風電、光伏發電持續快速發展,技術水平不斷提升,成本顯著降低,開發建設質量和消納利用明顯改善,為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促進風電、光伏發電技術進步和成本降低,實現高質量發展,現就做好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積極推進平價上網項目建設 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19號)要求,研究論證本地區建設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的條件,在組織電網企業論證并落實平價上網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基礎上,優先推進平價上網項目建設。 二、嚴格規范補貼項目競爭配置 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按照國家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相關規劃和本區域電力消納能力,分別按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方案確定需納入國家補貼范圍的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方案應嚴格落實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上網電價作為重要競爭條件,優先建設補貼強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項目。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加強對各省(區、市)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的監督。 三、全面落實電力送出消納條件 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指導省級電網企業(包括省級政府管理的地方電網企業,以下同),在充分考慮已并網項目和已核準(備案)項目的消納需求基礎上,對所在省級區域風電、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的消納條件進行測算論證,做好新建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與電力送出工程建設的銜接并落實消納方案,優先保障平價上網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 四、優化建設投資營商環境 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核實擬建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土地使用條件及相關稅費政策,確認項目不在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土地范圍;確認有關地方政府部門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沒有以資源出讓、企業援建和捐贈等名義變相向項目單位收費,沒有強制要求項目單位直接出讓股份或收益用于應由政府承擔的各項事務,沒有強制要求將采購本地設備作為捆綁條件。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要加強對上述有關事項的監督。 請各有關單位按照上述要求,完善有關管理工作機制,做好風電、光伏發電建設管理工作。請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認真做好政策的宣貫和解讀工作,按通知要求規范項目程序,保障相關政策平穩實施。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附件: 1. 2019年風電項目建設工作方案 2. 2019年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工作方案 國家能源局 2019年5月28日 |